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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物聯網」(IoT) 領域:未滿5年之新創企業(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公告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)、「健康照護」
(Healthcare)領域:未滿7年之新創企業。【以申請一案為限 】
C. 已取得投資金額新台幣300萬元以上之新創公司(投資者為企業、法人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作
業要點所定義天使投資人),並提出佐證(如:契約書、投資協議與匯款單等)。
3. 申請方式:採「線上申請」,以「先進產業策略性落實計畫網站」(網址:https://taccplus-subsidy.com/)之「線上申請」系統送出之申請資料為審核依據。
4. 受理時間:自110年2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下午5時止。